水世界-水处理技术社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1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 深圳:企业超标排污最高罚4倍

[复制链接]

2万

积分

1174

金钱

1万

帖子

王者水师

QQ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8-4 00:5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并关注水世界微信号,获得更多资料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x
[font=Verdana]新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今起在深实施[/font]  企业超标排污,最高可罚4倍排污费。昨天,记者从市环境监察支队获悉,今天起,深圳将执行新的《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由原来只追缴一倍超标排污费用提高至最高可追缴4倍。
  据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办法》最明显的变化是,此前,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只追缴超标排污费的一倍。而新《办法》规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者,导致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按照超标倍数加倍追缴标准排污费。超标倍数不足一倍的,按一倍计算;大于一倍的,按实际倍数计算,最高不超过4倍。而餐饮等排污单位直接向污水处理厂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接纳标准,已缴纳了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同时,新《办法》还规定,只要企业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无需接到市民有效投诉,即可按照产生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作者:秦小艳 黎迪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有事情请加我QQ442161839

欢迎大家光临惠顾
http://www.hxcun.cn/

招收版主,每月工资三百,最高50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手机版|小黑屋|水世界-水处理技术社区(论坛) ( 京ICP备12048982号-4

GMT+8, 2025-5-6 13:44 , Processed in 0.151696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