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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2015年铁塔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2015001-BX-HN
招标编码:CBL_20151014_18227509
开标时间:2015-10-23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8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2项目地点:湖南省;
2.3项目规模:本次项目估算采购金额约1800万元(含税),最终项目采购金额根据实际建设规模进行 调整,据实结算;
2.4服务期限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为2015年-2016年底或者至下次采购结果公布为止,以两者先到时 间为准。
2.5工作内容:为湖南省铁塔公司所有在用铁塔(不包括独立抱杆)及铁塔附属物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 ,包含铁塔除锈刷漆、补充铁塔缺失构件或替换铁塔不合格构件、更换铁塔天线支架、铁塔拆除及搬 迁、铁塔垂直度校正、铁塔构件紧固、铁塔检查等。
2.6采购范围:湖南省各市州分公司;
2.7全省按14个地市划分为4个采购包,采购包一:长沙、岳阳,估算采购规模约434万元;采购包二:湘 潭、株洲、衡阳、益阳,估算采购规模约449万元;采购包三:郴州、娄底、邵阳、永州,估算采购规 模约464万元;采购包四:常德、湘西、张家界、怀化,估算采购规模约453万元;各采购包最终项目采 购金额根据实际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据实结算。
2.8该项目限制供应商参与采购包数量,个厂商最多选报3个采购包,最多可同时中选2个采购包。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满足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企业经营范围 需包含铁塔生产或维修,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且注册注册资金(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原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 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标明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上的“产品名称”一栏必须包含通信类铁塔。
3.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近三年未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请提供由监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或加盖企业公章说明 函/声明);
3.4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丰富的铁塔维修服务经验,并提供提供铁塔维修(维保)经验的证明 (提供2013年以来至少2份合同原件及用户评价、用户联系电话,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 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提供框架合同或者框架协议的必须提 供对应订单证明材料,因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 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3.5本地化服务机构要求:在本项目地点境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本地化服务机构,若无则需承诺中 选后设置本地化服务机构。
3.5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比选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有诉讼及仲裁情况;
(8)近三年与通信行业运营商有不良合作记录。
3.6比选申请人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项目或者同一采购包: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 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采购。
(3)同时参与了我公司与本项目有互斥关系的其他项目,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7其他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印有“一般纳税人” 印章或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获取比选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15年10月 14日至2015年10月 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回执单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如需使用电子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邮箱查收到相关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对公账户查收到比选文件费后(汇款单位 须提供汇款回执单)当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表及比选文件电子版。汇款单位转账时需注明 项目简称,即“铁塔维修项目比选文件费”。
各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比选 申请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2获取比选文件的费用:比选文件每套人民币 叁佰 元(¥300.00 )整,售后不退。
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只接受银行转帐/银行汇款的形式支付。
5.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0月 23日9时 30 分提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 超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xczbc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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