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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值指标
1)粪大肠菌群数(个/L):
水样中的粪大肠菌群数受样品采集、分析取样及样品保存条件等因素影响较大。污水处理厂为了确保粪大肠菌群数不超标,一般采取加氯或紫外消毒等措施。由于污水厂出水紫外消毒的紫外线与水体的接触时间极短,且紫外线由于不能提供持久的消毒能力,如果出现紫外消毒剂量不足或受出水较高的SS浓度等因素影响时,粪大肠菌群会出现较多电晕现象,该部分粪大肠菌群在脱离紫外线照射并在可见光下可快速修复由紫外线造成的DNA损伤而复活,且随着光照强度的增加以及光照时间的延长,复活程度加大(参见文献:陈爱朝,李碧科.紫外消毒后出水粪大肠菌群数的检测研究.中国给水排水.2015,31(6):99)。加氯消毒(含加氯气、二氧化氯等)仍是目前主流的消毒灭菌方法。加氯消毒虽然控制了粪大肠菌群数的达标排放,但带来的副产物直接排入水体可能存在一定的毒性甚至致癌风险(参见文献:孙迎雪,吴乾元,田杰,等.污水中溶解性有机物组分特性及其氯消毒副产物生成潜能.环境科学.2009,30(8):2282)。
根据2014年中国环境公报数据: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Ⅱ、Ⅲ、Ⅳ、Ⅴ、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3.4%、30.4%、29.3%、20.9%、6.8%、9.2%,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在地表水排放标准(GB3838-2002)Ⅱ、Ⅲ类水标准中粪大肠菌群限值分别为2000与10000个/L,征求意见稿中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要求1000个/L,这个排放限值低于地表水Ⅱ类标准限值。对污水处理厂来说,排放限值的提升大大增加了运行成本;从生态平衡角度来说,污水厂出水进入收纳水体后,达标的出水受自然水体中微生物的作用,仍然会出现相互作用导致粪大肠菌群数增大的情况。消毒的副产物造成水体的二次污染。因此,建议适当调整水质粪大肠菌群指标的排放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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