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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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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12: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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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滨江住宅区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
3.1 滨水住宅区空间形态与城市滨水区空间形态的整合
我国有大量的江河湖泊及漫长的海岸线,滨水城市是我们见到的主要城市类型之一。城市空间经历了一个急剧的外延式和内涵式同时发展的历史时期,城市滨水区这一拥有高品质自然资源的地区在新一轮的经济热潮中成为城市开发建设的活跃地带,城市滨水区的空间形态也在保护、整治、开发中进行着整合。
城市滨水区的开发建设主要包括景观生态和建筑实体两个方面,当然也包括对人文历史因素的关注。只有在景观生态要素整治的同时,对建筑实体要素的空间形态加以整治,城市滨水区才能真正发挥其景观、生态、经济、社会以及城市各个层面的意义。
城市滨水区的空间结构从二维平面布局和三维空间构成上决定了城市滨水区空间形态的基本骨架,同时他决定了滨水区在整个城市空间结构的地位。滨水住宅区的空间结构必须服从城市滨水区的空间结构,这样它的存在对于城市来讲是非常有意义的。住宅区的结构调整要充分分析原有滨水区空间结构的特点与不足,采用继承、调整、再生结合的设计方法。而且,建设纵深多层次的城市滨水空间是对滨水区自然景观潜质的充分利用,住宅的多种类型为滨水住宅区的多层次建设提供了方便。
滨水住宅建筑群体要有好的内部景观组织,以达到空间的通透性,保证与水域联系的良好视觉走廊。而住宅建筑群体的外部景观形态也为具有广阔视野的滨水区提供了展示特色景观的机会。
要利用良好的区位优势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滨水住宅一般是档次比较高、套型比较好的住宅类型。一般按与水面的关系排列为独立别墅、连排别墅、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及高层住宅。离水面较远的地方住宅高度相对比较高,以保证有尽可能多的住户有观水的可能。由此,不同住宅类型的选择对滨水区的城市形态构成有着极大的影响。
高层住宅等的布置方式对滨水区城市轮廓线的影响是巨大的。高层住宅有两种布置方式,一是布置在离岸线较远的一边,且平行于岸线,形成一条天然“屏障”对其它基地内的住宅有较严重的遮挡,是一种“自我为中心”的设计方式。还有一种就是把高层住宅垂直于岸线布置,不仅保证了住户相同的观水性,而且使天际轮廓线高低错落、变化有致。使小区以一种开放、公正的姿态与城市其它区域形成一种和谐关系,充分体现了“城市”的思想。
另外,滨水住区的通透性可通过视觉走廊的控制来达到,并且通过控制间口率(建筑面宽/基地面宽),以保证滨水住区景观的通透性和层次感。高层建筑可用面积和视线分析等来控制,避免对景观遮挡严重的板式建筑。创造丰富有序的滨水轮廓线,多层次和连续性的外部形态是滨水住宅区建设的“外部目标”。
3.2 滨水住宅区与城市滨水区交通的整合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住宅区分布方式的改变,居民的出行方式、活动范围、生活模式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交通工具及设施问题越来越多地影响着居民的生活。住宅商品化以后,交通便利与否成为影响住宅开发和销售行情的重要因素之一。城市滨水区的住宅建设也不例外,这就要求在进行城市设计时,协调处理好居住功能用地、城市交通体系及水岸景观的关系。
首先,要吸取国外的经验教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居住用地布局与公交系统的整合,避免发生过度依赖小汽车的现象。
其次,处理好住宅区内部车行交通与滨水区交通道路的关系。交通道路作为异质空间往往破坏了城市与水域的关联性和整体感。因此,住宅区内外车行交通的衔接应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向、周边道路等级等情况合理配置,避免滨水道路车行交通的加剧,从而减少机动交通对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还有,要使住宅区内的步行交通网络与滨水区的步行网络成为有机整体。城市滨水区要有活力,必须有大量市民活动的支持,步行交通的体系化使住宅区内的居民到达滨水景观带更加便捷、合理与顺畅。但是在城市滨水区,紧邻水岸的区域经常会有城市交通穿过,使海滨、河滨成为人们难以靠近的区域。立体化的交通组织通过步行交通的地下化和高架散步道解决这一问题。
3.3 滨水住宅区景观与水岸景观的整合
滨水区景观设计要求在设计中要体现多功能的空间环境,除具有水利和防洪的功能外,还应为城市的绿化环境、市民的休闲娱乐、动植物的繁衍生息提供条件。滨水住宅区景观设计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能够满足人们亲水的愿望。所谓亲水性是指人能够触摸到水的一种感受。
中国的造园追求的是“虽由人做,宛如天成”的意境美,而目前我国的滨水区及住宅区景观设计却走入了城市美化运动的误区,大量运用现代建筑材料刻意追求平面效果的热闹和线形的流畅,其结果是虽多了几分现代的气派,却少了若干自然的野趣,没有真正达到为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的目的。
久居都市的人们较之以往更加向往自然,开阔的水面和流动的水系所形成的自然风光给城市增添了许多诱人的魅力。滨水住宅区景观设计应结合城市滨水区景观规划,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水为空间载体,巧妙地把水景融入到住宅区景观中去,以满足居民向往自然、亲近水体的需求和感受,营造出和谐、安全、舒适和富有情趣的水边环境。城市中河流空间、城市街道和住宅区内部景观保持相依相存的关系,三者和谐地融为一体,让人感受到流水柔美的同时又展现沿岸城市空间的多样化,给人们创造出丰富多彩的休闲空间。
3.4 滨水住宅区与城市滨水区的功能整合
城市滨水区的土地使用大致有滨水住宅区、滨水文化区、滨水娱乐休闲区、滨水办公商业区、金融区等几种功能。土地使用功能的合理配置,避免单一性、片面性是滨水区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功能单一会造成隔离与分化现象,许多滨水区由于缺乏市民参与的商业、文化、娱乐设施而失去了公共空间的吸引力,成为城市的“黑暗角落”。另一方面,许多商业办公为主的滨水区,由于居住用地的缺乏,非工作时间没有市民活动的支持,造成城市空间利用的浪费。
在城市滨水区进行综合性住宅区的建设,对于城市滨水区的多样性及用地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复合型的城市空间避免和减少土地使用的不合理性,增强滨水区的吸引力,形成城市生活景观的延续。
滨江住宅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内部的非盈利服务设施和混合使用的盈利性服务设施两部分。内部非盈利服务设施指主要为住宅区内部居民服务的设施,如小学、幼儿园、康体设施、社区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中心等。混合使用的盈利性服务设施指沿小区边界设置的商业、餐饮、娱乐等休闲服务设施。沿水岸的盈利性设施由于其良好的区位条件,往往吸引小区及城市其它区域更多的人群光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佳。使整个滨水区的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化、体系化。
3.5 滨水住宅区的规模控制
住宅区的规模一般在步行范围400-500m左右是比较合理的。而国内住宅区由于受经济效益、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影响规模越来越大,十几公顷、几十公顷,甚至几百公顷的住宅区比比皆是。这些住宅区虽然在规划设计时将其划分成若干个较小的住宅群体,但大多由于追求住宅区“整体”和“完整”的模式化处理等因素,使住宅群空间并没有明确的边界。特别在滨水住区前有开阔的观景空间,使得沿岸住宅区景观单一,缺乏特色转换。所以在滨水住宅区的规划设计中应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适当控制住宅区的规模。对于用地较大的住宅区,应结合滨水地段景观特色进行多层次的空间、形体设计。
参考文献:
[1] 董鉴泓.中国城市建设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2] 张庭伟等.城市滨水区设计与开发.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
[3] 王建国.城市设计.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4] 齐康等.城市建筑.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5] 王受之.当代商业住宅区的规划与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6] 卢济威.论城市设计整合机制.建筑学报,2004(1)
[7] 卢济威.以水取向的城市形态———杭州滨江区江滨地区城市设计.建筑学报,2000(4)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设计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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