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世界-水处理技术社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324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河提水的计量方式是什么?

[复制链接]

43

积分

10

金钱

6

帖子

初级水师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8-1 22:5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金钱
提水是指利用扬水站从河道直接取水. 计量方式是指计量设施的名称和型号吗.怎么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清啦

7万

积分

5974

金钱

5533

帖子

超凡水师

QQ
沙发
发表于 2007-8-1 23:34:22 | 只看该作者
这方面的资料好像比较少啊?
自己动手,方可以丰衣足食!
欢迎大家到农村污水来
http://www.chinacitywater.org/bbs/forumdisplay.php?fid=76
QQ:249153424

22万

积分

9965

金钱

1万

帖子

版主

季度优秀版主勋章2015守护天使

QQ
板凳
发表于 2007-8-3 15:56:34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像污水处理,也用流量计呢?

1万

积分

6240

金钱

511

帖子

铂金水师

QQ
地板
发表于 2007-8-7 14:19:38 | 只看该作者

找了点供相关参考了

杭州市萧山区计量取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推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原则》 等法律法规,结合萧山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萧山区内,利用水工程或者机械担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并按规定取水。 第三条 萧山区农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农水局)是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萧山分局(以下简称技监萧山分局)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履行计量取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区农水局做好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区水政监察大队具体从事全区取水户取水登记、许可证发收、年度审验及不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区钱塘江排灌总站负责钱塘江灌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管理以及灌区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的征收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配合做好本镇(街道)和农场范围的取水许可登记、计量设施管理、规费收缴等工作。 各取水户应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用水协管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取水月报,配合做好取水登记和许可证年审工作。 第五条 凡在萧山区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实行计量取水。 农业取水和取水量较小的其他取水户,经区农水局认可,可暂缓安装取水计量设施。 第六条 取水户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取水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户,应当安装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或水表等取水计量装置,对安装确有困难,经农机水利局批准,可心暂时安装电能表计量,但每台水泵必须单独安装电能表。 2、 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50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户,应选用电能表,取水户每台水泵必须单独安装电能表,以计算取水量。 3、 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户,可以通过计量取水泵的运行时间来核实其取水量。每台水泵需单独安装计时器。 4、 取水计量的设施应安装在泵房,安装时进出线路应明晰,并有读数检查窗,以便检查。 5、 取水户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应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认可的检测机构校验合格,并出具证书,未经校验的计量设施一律不得安装使用。 第七条 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后,由技监萧山分局会同区农水局进行验收,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对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和封缄。 第八条 如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取水户应及时通知区农水局和技监萧山分局,两局应及时派人进行启封、记录读数。故障排除后,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并封缄,并由区农水局重新记录读数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九条 取水户需要调整取水量、变更取水地点、取不方式或新增取水装机时,应报区农水局批准,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并重新安装好取水计量设施。 第十条 取不户计量设施依据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实施强制检定。取水户对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性有异议的,可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仲裁检定。 第十一条 取水户应按规定每年向农水局报送用水计划,经区农水局核准取水。对超计划取水的按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二条 依法收取的水费和征收的水资源费应按实际取水量收取,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公益性质的事业、企业单位,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有困难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实际售水量收费。 第十三条 水费、水资源费按月(季)收取,取水户自接到缴费通知单之日起,在15日内将款汇入指银行或直接交到收费单位,逾期不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约金、滞纳金。 第十四条 对在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在计量取水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取水计量管理、拒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故意损坏计量设施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动,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00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5830

积分

-2

金钱

760

帖子

黄金水师

QQ
5
发表于 2007-8-8 09:44:16 | 只看该作者



用流量计了
水世界----设备版主  
欢迎大家交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手机版|小黑屋|水世界-水处理技术社区(论坛) ( 京ICP备12048982号-4

GMT+8, 2025-5-4 19:29 , Processed in 0.403502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